干部级别如何区分【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人员综合管理类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和副职、省部级正职和副职、市厅级正职和副职、县处级正职和副职、乡科级正职和副职。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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