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如何处罚【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实际执法操作中,凡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处,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与行人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所行驶的车辆与行人行走的车道相对、相邻的,将一律处500元罚款,并记3分。车辆横冲直撞,民警现场可对其做出处罚,罚款500元并记3分。1、哪些行为算不礼让。“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摄录取证后录入违法系统:一是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二是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三是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车道相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