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法规【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申请筹建民办学校,应当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办学申请书;(二)办学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四)学校章程;(五)学校发展规划,校舍、设备、设施、图书资料建设计划;(六)学校招生范围;(七)学校经费概算;(八)校长、教师配备计划;(九)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计划;(十)办学经费来源及其证明文件;(十一)举办者及拟任董事会成员和校长的姓名、住址及履历等资格证明文件;(十二)举办者或法人团体创办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十三)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