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三)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六)离(退)休的。(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户口迁出本市。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4.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原单位改制、破产、注销,且未再就业。6.连续失业2年(含)以上。(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