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公告送达是一种法律上的送达方式,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经过60天的公告期,即视为送达。公告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若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需按要求进行。若当事人在公告后60天内未知悉具体情况,将被视为已知悉。法律分析;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如果当事人在公告后的六十天里还没有知悉到具体的情况的话就会被视为知晓。拓展延伸;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与案件审理实践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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