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校园侵权责任如何划分【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民法典校园侵权责任的划分是幼儿园、学校应当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人原因造成伤害的,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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