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施、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的情形是什么呢【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学校设施、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的情形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学校若是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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