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赔偿责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学校在学生人身损害事故中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及条件。学校应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承担风险责任,当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学校应承担补偿责任。补偿责任不是固定的份额,而是由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决定。学校超过相应份额的赔偿责任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学生的人身权益,提醒学校加强管理,减少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法律分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学校责任,就是补充的补偿责任。条文的内容是:“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规定,有利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加强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具有人性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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