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中的共同债务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承担的各种债务,包括婚前债务、家庭生活债务、经营活动债务、医疗债务、子女抚养债务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按份承担。如果一方履行了全部债务,超过其份额的部分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偿还请求。法律分析;其实,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