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如何追究认缴股东的债务责任【点击查看详情】
股东在认缴制下未履行出资责任,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破产程序包括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并非唯一方法,鼓励通过重整和和解方式公平清理债务。在三种程序之间存在可转换性,债务人和债权人在一定程度上有选择自由。债务人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得转入重整或和解程序。法律分析;一、认缴制下企业破产如何追究股东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破产进行清算的,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以其未履行出资的数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