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之间多些分贝算扰民【点击查看详情】
城市交通干线两侧(住宅、小区)夜间分贝应不大于55分贝;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间分贝应不大于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分贝应不大于50分贝;特殊区域夜间分贝应不大于40分贝(包括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