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理由。因此,通常是围绕着是否构成犯罪,或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或免刑的法定条件等问题展开辩论,并得出自己正确的结论。一、具体情况;1.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这是辩护词的中心,通常以下几方面着手。(1)事实存在,但混淆罪与非罪界限,把无罪当做有罪追究。(2)事实部分存在,但被夸大、歪曲,如把正当防卫指控为故意杀人,把小偷小摸指控为盗窃,把轻罪当做重罪。(3)主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无证据,主要从证据论证犯罪事实的存在与否。(4)事实要根本不存在。(5)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有从轻、减轻情节,可从从轻、减轻方面予以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