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利停水电吗【点击查看详情】
物业公司通常没有权利停止供电或供水来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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