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当场履行的案件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令第125号)第十章治安调解。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