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弃物归属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遗弃物又称“废弃物”或“抛弃物”。指所有人基于自由意思,而明确表示放弃其所有权之财务。遗弃为物权丧失的方式之一,对于废弃物,任何人可以随意占有、使用和处分,在任何情况下,遗弃物都不能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对于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一、民法典上的遗弃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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