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点击查看详情】
党员享有的权利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