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那些?【点击查看详情】
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须具有以下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一、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不安抗辩权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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