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可以发回重审几次,法律上该如何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刑事诉讼一般二审有以下处理方式:一是维持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二是改判,认定事实无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三是在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被告人或对重新审判后的判决提出上诉或抗诉时,二审应当作出最终判决,不得再发回原审重新审判。法律分析;如果是刑事诉讼一般二审是因为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只能发回重审一次。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