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条件及其解释【点击查看详情】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条件与时间。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保证人只有在履行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此外,一般保证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届满前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自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法律分析;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条件。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一般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