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年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年检的对象和范围: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年检的时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令第451号)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工作衔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公司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也相应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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