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降薪变相辞退在职的员工,该如何维权?【点击查看详情】
基于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考虑,有相当一部分公司会有上述做法。即,制造员工主动辞职情形予以辞退员工,如员工不同意,则降职降薪,软性压迫,逼员工就范。从法律上看,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公司无理由辞退的,也可以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法律上是这么讲,但在实际中的情形千差万别,以下为此类案件,作为劳动者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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