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七十四条适用范围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公司法七十四条适用范围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