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或者应急响应需要告知居民前往应急避难场所的什么应当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已有的城乡规划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市和区、县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改造计划,逐步组织实施。市和区、县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