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点击查看详情】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解读。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解读:本条讲述发起人的认定。1、行为导向:签署公司章程+认购出资(股份)+履行设立职责。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均是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只有部分股东是发起人。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解读:本条讲述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的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