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预警4个安全级别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蓝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红色预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汛期,水利、电力、气象、海洋、农林等部门的水文站、雨量站,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实时水文信息;气象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有关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水文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有关水文预报;海洋部门必须及时向沿海地区防汛指挥部提供风暴潮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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