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应该如何执行死刑的【点击查看详情】
我国的刑罚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也称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在我国,一个人被确定执行死刑后,具体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并只能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刑事诉讼法》第252条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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