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拿到下一步【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拿到民事裁定以后,如果不服,可以提出复议或上诉,最好找个专门打这类官司的律师问问,如果证据不够确凿,觉得没希望了,那就乖乖执行裁定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