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兼并我能拿补偿金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解析。公司被兼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公司兼并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