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适用范围【点击查看详情】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适用情形:1、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无争议,可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事实和成因无争议,可自行解决且无需报警。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适用情形有以下两类。1、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情形:即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的,即可及时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交通部门。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且基本事实已经清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对赔偿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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