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并案审理的界定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是指人民对提起的行政、民事诉讼,如案件争议之处理结果存在相互关联性,如房屋行政产权登记和民事析产分权案件则应由同一审判组织统一审理并作出裁判。并案审理的针对性是分案审理,现行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确立了分案审理制度,即由行政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分别相互关联的处理行政、民事争议。司法实践证明,分案审理不符合公正与效率原则,只有建立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制度才能体现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一、民事诉讼并案审理的界定。不是所有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适用并案审理,适用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是有条件的,不是没有的,笔者提出的并案审理适用有三个基本条件,或者说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行政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相互牵连,具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