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犯罪对象范围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1、正在使用的铁路干线、支线、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线路、地下铁路和随时可能投入使用的备用线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折梁和用于指示车辆行驶的信号标志等。2、用于公路运输的公路干线及支线,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地方公路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桥梁、信号和重要标志等。3、用在飞机起落的军用机场、民用机场的跑道、停机坪以及用于指挥飞机起落的指挥系统,用于导航的灯塔、标志等。4、用于船只航行的内河、内湖航道,我国领海内的海运航道、导航标志和灯塔等。5、用于运输、旅游、森林采伐的空中索道及设施等。一、铁路是故意损坏还是合法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