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故意杀人罪想象竞合【点击查看详情】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故意杀人罪想象竞合。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律竞合),是指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这是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法律现象。从我国刑法的规定看,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竞合情况。(一)因犯罪主体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例如,刑法第37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和第433条战时造谣惑众罪。二者的行为都是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不同的是后者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前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前者可以包容后者。(二)因犯罪对象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