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点击查看详情】
3月24日《中国保险报》第3版刊登了一张照片,说的是:今年3月23日世界气象日,**财险福建省厦门市分公司与厦门气象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合举行大型防灾减灾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内容中,有一项引起笔者的注意,这就是:公司近期独家续保、购买的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什么是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据厦门网的信息,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是,由于发生暴雨、台风、泥石流、森林火灾、飞机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非战争状态下有组织军事行动等灾害事故造成居民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予以赔付,赔偿限额为每人10万元(含医疗费1万元),累计2430亿元(按厦门市人口计算)。该保险既然是责任保险,而非人身保险,又由厦门市出资购买,厦门市应当是该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