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决定书的基本内容【点击查看详情】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对机关提请逮捕人犯案件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立即执行并通知。不批准逮捕的,需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通知机关。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可要求复议或向上级提请复核。法律分析;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犯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人犯时所制作的答复机关的文书。它是机关逮捕人犯的法定依据。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如下法律规定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