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占用税计税面积核定的主要依据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勘测。纳税人占用耕地,实际占地面积大于批准占地面积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税;实际占地面积小于批准占地面积的,按批准占地面积计税。纳税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老根据地、民族乡、自治县、自治州、国家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的免征耕地占用税,超出规定用地标准部分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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