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摔伤乘客赔钱【点击查看详情】
客车驾驶员一脚刹车踩下去,车内乘客被摔伤。当车方赔付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车方无责为由拒绝赔偿,为此被告上法庭。昨日,永川区的法官称,该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8000元给车方。永川区称,去年9月7 日8时30分,重庆易泰实业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易泰公司)的驾驶员方某,接受公司安排后,驾车从永隆场镇开往永川城区。客车行驶途中,方某踩了一脚刹车。谁知,就是这一脚刹车的惯性作用,使乘客石某摔伤。事后,交警对这起车内摔伤乘客的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结果是“驾驶员和乘客双方都没有责任,此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赔偿由双方自行协商”。因石受伤后住进医院,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1.4万余元,易泰公司随后支付了这笔钱。赔偿后,易泰公司向华安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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