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