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决定机关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目前,我国尚无法律规定。按法理讲,社区矫正工作从国外来看,除了俄罗斯走的是全司法路线外,几乎没国家是配置来进行工作的。但中国国情特殊,整体还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社区建设不成熟,居民民主法治意识不高,要想让社区和居民发挥社区矫正的主体作用还为时尚早,现阶段还不具备教育刑的社会大气候。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借助国家强制力的权威来推动工作,所以可以看到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基本上就是司法所还有抽调来的监狱在基层做,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很低,也很被动。至于来源,可以探索,从监狱和原机构抽调,也是一种思路。监狱和原机构的,长期处在超负荷的运行状态下,让他们适当退居二线,也是一种关怀。当然,其新鲜血液,可以走公务员招考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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