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么【点击查看详情】
多数情况离婚后一方无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具体要由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amp。#819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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