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有什么欺诈手段【点击查看详情】
买卖合同中的欺诈手段如下: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款项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3、假单位欺骗法。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是虚假的;4、虚假价格欺诈法。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所谓长线大鱼,即放长线钓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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