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的怎么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的处理方式:如果尚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债权人可以申请补充申报,清算组应予登记,如果清算程序已经终结的,债权人丧失债权。且前述的清算程序一般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完毕。一、对于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的理解。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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