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20年后不可以补办工伤的有关手续【点击查看详情】
某厂有一职工,在1969年冬建设厂房搬运水泥时摔倒,当时因年轻也没在意。1973年12月5日去医院检查,诊断为第二腰椎压迫性骨折,但该同志并没有要求办理工伤。1996年,因个人不小心在家中又摔扭过两次腰和脚,为此病休了几个月。1997年元月,该同志提出补办工伤,经厂里研究,认为时间太久,当时未申报,无资料备案,无可靠证明,且在家中又摔扭过多次,无法确定伤害部位,故未予办理。经过若干年后,职工可否再补办工伤的有关手续?。专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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