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寄存合同终止的原因。1.因履行而终止。2.因抵销而终止。3.因提存而终止。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保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保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分为寄存人的义务与保管人的义务两种,主要为。1.寄存人。(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2.保管人;(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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