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康复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伤残军人康复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人员管理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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