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我县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县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县及办公室领导带班、县值班室工作人员值守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三条县值班室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县值班室工作人员和县办公室确定的其他人员组成。第四条工作日和双休日期间,由县分管领导、县办公室联系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县分管领导、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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