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制度民进韶关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制度一、时间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二、会议议题:1、讨论贯彻上级委员会及同级的决议和决定;2、处理会重要事务;3、听取和审议会机关工作汇报;4、审议会班子的调整和讨论决定基层组织班子的撤建、升格等事项;5、讨论并提出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和有关人事安排的方案;6、审议并提出会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招聘)、调整、奖励和惩处等事项的方案;7、决定召开全委会及会员大会的时间与议程,研究提交全委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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