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单位关于戒毒人员请假管理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对于强制戒毒人员的接收、健康检查、财物处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但目前法律尚未有关于戒毒人员请假的具体规定。法律分析;目前,法律暂无强制戒毒人员请假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县级以上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核对戒毒人员身份,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健康状况检查表。戒毒人员身体有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移送的机关工作人员和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对女性戒毒人员应当进行妊娠检测。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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