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怎么的【点击查看详情】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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