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有请求权第三人是“无请求权第三人’’的对称。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请求权,以实体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或为诉讼当事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1)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受诉进行;(2)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请求权;(3)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并以本诉双方当事人为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地位同于原告,他既反对本诉原告,也反对本诉被告,是以本诉的原、被告双方为被告提出了一个新的诉讼,应当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人民对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将两个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共同加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