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应付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点击查看详情】
1.虚列账户;不根据合同或协议,或者根据无相关的合同或协议,虚列长期应付款账户。之后,套现资金,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如某企业业务人员串通财务人员,以虚拟的融资合同混入真实的合同中,套出企业银行存款,之后三人以此款进行炒股等行为,待日后再将此款以退货形式返回,股市投资收益据为已有。2.期满后继续付款;有些企业在融资租赁付款期满后继续付款,将多余的款项从对方提出,存入部门"小金库"或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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